學習成績不單單受智力的影響,最主要的是受學習能力的影響。智力是天生的,而學習能力則是隨著經驗和知識的積累不斷提高的,因此學習能力與成績的聯系更為直接一些。每個兒童的學習能力是各不相同的,但學習能力的發展順序則是相對固定的,一般總是由感覺動作階段開始,向知覺動作階段發展,最后是自我監控的智慧。
這種由低到高的學習能力,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發展過程,是有規律可循的。前面的諸項能力發展好了,后面的學習能力才能順利地發展起來,一旦某一項或多項學習能力落后于實際年齡的發展,就會造成兒童的學習困難。
例如:一個10歲兒童,上小學四年級,智商分數為100,視覺、聽覺能力相當于9
歲,數學推理能力相當于11歲,感覺動作能力相當于10歲,而閱讀能力只相當于6歲
兒童的發展水平,這樣一個學習能力發展不平衡的兒童,要學習四年級的課業,就會遇到閱讀上的困難。這一困難會妨礙他上課專心聽講,妨礙他對數學應用題的理解,并會導致他對學習的厭煩和對寫作的消極態度。
通過我們的補救訓練,改進他的眼球運動速度,改變他逐字閱讀的不良習慣,提高他對生詞的記憶能力,擴大他的詞匯量,使他的閱讀能力提升至10歲的水平,他的學習困難現象就會得到解決。
另外,學習能力的落后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。當家長和老師不知道學習困難概念的時候,他們往往看不到兒童學習能力的不足之處。比如他們不知道某個孩子因視覺記憶力低下,而導致記不住字,所以聽寫極為落后,他們只看到了一個表面的現象:即孩子特別不愿意聽寫,一到聽寫時,就會出現注意力不集中、偷懶、拖拉等毛病。因此,他們認為是孩子的學習態度不好,沒有形成好的學習習慣,只有通過批評與懲罰才能使孩子懂得用功的重要性,殊不知,這種批評與懲罰正是培養孩子厭學的一種途徑,使孩子在學習活動面前,有一種力不從心的感覺,對學習產生厭惡情緒。